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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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财务收支平衡报告专项审核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6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宁大学财务收支平衡报告专项审核服务

2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有关精神满足上级项目申报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针对每个申报项目学校编制财务收支平衡报告进行分析预测审核服务。审核报告的正确、合理针对每个申报项目,在接到学校服务需求后一周内,分别出具符合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和学校财务实际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合同到期日起服务期自动延续 1 年,延续次数最多2次。

4.项目年度预算19.8万元本次比价按申报项目的审核服务费单价进行报价,项目服务费单价不超过3.3万元,全年服务费总量不超过19.8万元。全年项目个数6个(含)以内按实际发生服务项目个数结算。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以下简称投标方),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报价当月投标方在册注册会计师20人以上、以评审方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比例低于30%,能提供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内容。

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熟悉高校财务收支业务,同时近2年内具有办理省属及以上高校收支平衡报告审核、财务审计等成功案例10项(含)以上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方,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付款方式

学校将2025年底财务收支平衡报告审核服务结束后按实际发生的审核服务项目个数,统一计算服务费,由中标方开具发票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四、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见附件)原件

2.提供投标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方经具有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提供投标方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5.提供投标方报价当月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名单包括姓名、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时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方式。

6.提供为辽宁大学财务收支平衡报告专项审核服务项目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该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省属及以上高校收支平衡报告审核、财务审计等案例及个数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提供拟派出参审人员名单,名单包括姓名、是否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时间和方式。

7.分别提供投标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栏目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个模块查询的无违法失信记录截图。

五、投标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时,前述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每套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三套,统一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封口处盖公章。

2.投标形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材料快递投递。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不退还。

截止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2025年5月21

地址信息: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计划财务处

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孙老师 15504057717  

3.中标通知

2025年5月28日前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以报价单上预留的电话为准,请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保持电话畅通。未中标的投标方,不再电话通知。

 

附件:报价单

                                                       

 

 

                              辽宁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5年5月16

 

 

  • 附件【报价单.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