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4浏览:次
为进一步拓宽银校合作领域,加强银校合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校园建设水平,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库〔2017〕589号)文件精神,本着银校“合作、共赢”的宗旨,辽宁大学公开遴选“智慧校园”项目建设合作银行,诚邀符合相关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辽宁大学“智慧校园”项目建设合作银行遴选
二、项目内容
(一)为辽宁大学“智慧校园”建设择优挑选合作银行。学校将为合作银行提供学校基本账户、学校零余额账户、教师代发工资银行卡账户、学生校园银行卡账户等资源。由合作银行对“智慧校园”项目建设进行投资,该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资产(包含软硬件)方式、教育基金(现金)方式投入等。
(二)项目时间:计划项目时间2024年—2029年,共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三)建设地点:辽宁大学。
三、合作银行资格要求
(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银行的省级分行。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定点银行。
(三)经营稳健,财务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具有承担学校业务的条件和相应的服务能力。
(五)合作银行需独立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
(六)按照国家及上级相关要求应当实行利益回避,不得参与报名。
四、遴选方式
(一)根据报名情况及响应文件等材料,由学校组织评审,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合适的合作银行。
(二)学校有权与备选合作银行进行深入洽谈,确认最终具体的合作细节,如果合作细节无法协商一致,学校有权重新遴选新的合作银行。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止。
(二)报名材料
1.辽宁大学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回函及报价表(附件1);
2.报名人开具针对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
4.本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今);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6.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股份制银行证明材料;
7.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定点银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以PDF电子文件报送,材料原件须与PDF文件一致,文件须清晰、完整,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报名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料不全,报名将不予受理。遴选人将对报名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报名无效。请报名人在规定时间内将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已报名并符合条件银行发送响应文件模板及其他具体要求。
六、联系方式
报名文件接收指定邮箱:ldjcczhk@126.com
联系人:马媛
联系电话:024-62202387
辽宁大学
2024年7月24日
中国·沈阳·辽宁大学Copyright by www.l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辽ICP备 05001361号